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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5年度苏州市健康管理科研基金科技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06-10    访问量:33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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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推动苏州市健康管理领域科技创新与成果转化,提升健康管理科研水平和健康管理科技竞争力及社会影响力,培养优秀创新科研人才,现苏州市健康管理学会与江西济民可信医药有限公司联合开展2025年度苏州市健康管理科研基金科技项目申报工作,评审立项项目将列入苏州市科技局苏州市科技发展计划指导性项目,有关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类别项目与申报条件

(一)面上项目

重点支持在健康管理领域的创新性科学研究,覆盖疾病预防、健康促进、中医治未病、健康管理技术等。

1.申报条件:项目负责人年龄不超过50周岁(1975年10月1日(含)以后出生),作风学风优良,具有硕士学位或副高专业技术职称,须为苏州市医疗卫生机构、苏州卫生职业技术学院、公共卫生机构在职人员,项目申报指南见附件1。

2.项目实施起止时间:2025年10月1日-2028年9月30日。

(二)青年项目

面向青年科研人才,支持其在健康管理领域开展科学研究,培养青年人员独立主持科研项目、进行科学研究的能力,为其尽早确定研究方向奠定基础,加快建设高水平基础研究后备人才队伍。

1.申报条件:项目负责人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85年10月1日(含)以后出生),作风学风优良,须为苏州市医疗卫生机构、苏州卫生职业技术学院、公共卫生机构在职人员,项目申报指南见附件1。

2.项目实施起止时间:2025年10月1日-2028年9月30日。

申报要求

(一)项目设计要符合医学伦理和有关法律法规,申报项目必须通过单位伦理委员会审查。

(二)经费预算及使用须符合苏州市科技局专项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对优选项目:面上项目资助不超过1万元,青年项目不超过0.8万元。总经费预算合理真实、支出结构科学、使用范围合规。鼓励承担单位不低于1:1配套经费。

(三)已获得各级政府、各类基金资助的在研项目和研究内容相近、重复的项目不得申报。

(四)鼓励多学科、多单位开展基础研究合作与交流。联合申报的项目,必须附单位间签署的合作协议。本计划不受理涉密项目,并由项目主管部门按有关规定负责审查。

(五)项目申报全面实施科研诚信承诺制。项目负责人、项目申报单位均须在项目申报时签署科研诚信承诺书,大力弘扬科学家精神,严禁剽窃他人科研成果、侵犯他人知识产权、伪造材料骗取申报资格等失信行为。因科研失信记录和社会信用严重失信记录正在接受处罚的单位和个人,不得申报本计划项目。

其他事项

(一)项目申请人填写并报送的材料包括《苏州市健康管理学会科技发展计划项目申报书》(见附件2,以下简称《申报书》)、《苏州市健康管理学会科技发展计划项目申报汇总表》(见附件3,以下简称《汇总表》、《苏州市健康管理学会科技发展计划项目项目负责人科研诚信承诺书》(见附件4,以下简称《项目负责人承诺书》);项目承担单位需填写并报送《苏州市健康管理学会科技发展计划项目项目承担单位科研诚信承诺书》(见附件5,以下简称《项目承担单位承诺书》)。

项目申请人将纸质材料《申报书》一式三份(需单位和法人签章),采用A4纸双面打印,平装版,白色封面报送至苏州市健康管理学会;《申报书》PDF电子稿、《汇总表》Word文件、《项目负责人承诺书》pdf或jpg格式发送至指定邮箱(szjkgl@163.com)。

项目承担单位将《项目承担单位承诺书》pdf或jpg格式发送至指定邮箱(szjkgl@163.com)

(二)项目申报截止时间:2025年7月15日17:00前。

(三)申报材料报送地址及联系人

地址:苏州市健康管理学会(苏州市转化医学中心姑苏区平海路823号4#门行政楼)。

联系人电话:

王俊巍:18751033119

旷紫霞:17712615810

电子邮箱:szjkgl@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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