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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市健康管理学会第三届第一次 理事会决议

发布时间:2024-08-23    访问量:532

苏州市健康管理学会第三届第一次

理事会决议

2024823日理事会表决通过)

 

本次第三届第一次理事会应到理事157人,实到理事满足章程规定三分之二以上参会要求,会议程序合法有效,经全体参会理事逐项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一、选举结果决议

1.一致选举张志芳同志为第三届理事会会长;

2.一致选举徐勇、徐军、蒋彬、钱志远、吕海涛、方琪、刘日记、路敏、李敬伟、朱昆鹏、周红共 11 位同志为副会长;

3.一致选举陈彬同志为学会秘书长;

4.表决通过聘任吴坚青、张宇两位同志为学会副秘书长。

二、单位层级认定决议

1.认定苏州市健康管理中心为本届会长单位;

2.认定苏州大学附属第一医院等9家单位为副会长单位;

3.认定苏州市康复医院等21家单位为常务理事单位;

4.认定苏州市卫生监督所等69家单位为理事单位、昆山健康促进中心等8家机构为普通会员单位,名单按附件公示。

三、内设部门及负责人聘任决议

1.设立学会内务管理部、学术培训部两个常设办事部门;

2.聘任陈雪珍为内务管理部主任,许志玉为学术培训部主任,负责学会日常行政、学术培训、科普赛事组织工作。

四、年度重点工作决议

1.持续办好慢病管理主题学术交流,常态化开展分专科论坛;

2.规范运营市级继续教育项目,做好参会学分登记、收费管理;

3.每年举办全市健康科普技能竞赛,面向基层医疗机构开展健康科普巡讲;

五、内部管理决议

1.由秘书处牵头修订完善《理事会议事决策制度》,严格落实“三重一大”集体表决、会议全程留痕管理,用于社会组织等级评估;

2.严格执行《会费收取和使用管理办法》,理事会每年审议年度财务预算、决算,大额支出须理事会集体审议;

3.理事会每年至少召开2次全体理事会议,重大事项增设临时理事会,监事全程列席监督。

六、监督事项决议

同意祁华金同志担任本届监事,全程监督理事会会议程序、经费使用、重大项目实施,监事会每年向会员代表大会提交监事工作报告。

以上决议即日起生效,由学会秘书处牵头逐项落实,下次理事会专题汇报执行情况。

 

 

苏州市健康管理学会

2024 年 8 月 2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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